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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適應輔導篇

  • 主題: 新住民好心替同鄉代辦移民­觸法遭開罰20萬元
  • 更新日期: 2022.04.26      
  • 發布單位: 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族群發展科

一位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的越南新住民「阿嬌」,違法在臉書同鄉社團發文,聲稱能提供各項有關移民業務的代辦服務及諮詢,包含依親居留、國籍歸化等,且收取1千至1萬元不等代辦費用,日前遭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台北市專勤隊約談到案,並依《入出國及移民法》開罰20萬元。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移民服務是特許行業,應先經申請許可並領取註冊登記證,才能提供移民業務服務,民眾不可自行隨意刊登貼文廣告跟收費代辦。如經查證屬實,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到100萬元以下罰緩,且可按次處罰。移民署指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代辦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屬於移民公司經營移民業務範圍。因此,新住民無論是要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或是辦理喪失原有國籍證明等,如果沒有時間自行申辦,可以透過合法的移民公司協助送件。

 

新住民入境後的相關居留、定居申請程序,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向各直轄市、縣(市)的移民署服務站洽詢。如想要找移民公司幫忙辦理,可以參考移民署官網上公告合法業者名單。民眾在選擇合適的移民公司前,應該多詢問、多比較,並記得要簽訂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網路世界資訊多元,許多新住民習慣透過社交網站、臉書或LINE等社群軟體獲取資訊,提醒新住民朋友勿輕易相信網路臉書社團的私人介紹行為及網路廣告,也不可任意代辦業務。不論是跨國婚姻媒合或申辦相關居留證件,都請透過移民署線上申辦網頁及公告「合法移民公司名單」供民眾選擇參考,也歡迎撥打外來人士在台生活諮詢服務熱線「1990馬上幫您」,設有7種語言服務人員,即時為新住民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