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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就業輔導篇
主題:
懷孕檢查不得視為病假 在台工作者不分國籍也享有產前產後休假權益
更新日期:
2023.03.29
發布單位:
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族群發展科
不論是台灣人、外籍新住民或是外籍移工,所有在台工作的人,不論國籍和工作領域為何,都受到「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保護,讓懷孕女性有權在懷孕期間和孩子出生後獲得相應的服務,所以雇主不能拒絕勞工的產假申請,也不能藉此影響工作的出勤紀錄與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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